
測定步驟:
1用預先干燥并稱量過(稱準至0.01g)的稱量瓶迅速稱取粒度小于6mm的煤樣10~12g(稱準至0.01g),平攤在稱量瓶中。
2 打開稱量瓶蓋,放入預先通入干燥氮氣并已加熱到105~110℃的干燥箱中,煙煤干燥1.5h,褐煤和無煙煤干燥2h.
3從干燥箱中取出稱量瓶,立即蓋上蓋,在空氣中放置約5min,然后放入干燥器中,冷卻到室溫(約20min),稱量(稱準到0.01g)。
4進行檢查性干燥,每次30min,直到連續兩次干燥煤樣質量的減少不超過0.01g或質量有所增加為止。在后一種情況下,應采用質量增加前一次的質量作為計算依據。水分在2%以下時,不必進行檢查性干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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